根据《北京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和《北京大学前沿交叉学科研究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试行)》,前沿交叉学科研究院现启动2019-2020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评范围
在前沿交叉学科研究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入学第一年的学生不进行素质综合测评,中间不授学位的硕博连读生在转为博士生第一年时可以以硕士生身份进行素质综合测评。超出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延毕)、休学、出国(出境)半年以上交流交换学习的学生不参评。
二、评审工作机制
详见《北京大学前沿交叉学科研究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作简略说明。
1、评审内容
综测总分100分,包括基本素质(15分)、学业学术(70分)、实践能力(15分)三部分,结果由三部分加总。
1) 基本素质测评:包括思想政治、行为规范、学习态度和身心健康四个方面。本项由班级组织测评。
2) 学业学术测评:分学业、学术两部分。研究生第一学年学业由当年成绩折算;第二学年起无挂科学业视为满分,一门必修课不及格减10分,一门选修课不及格减5分。学术测评包括但不限于在上一学年发表的科研论文、专利等学术科研成果。本项由各中心组织测评,各中心可根据年级和培养方案等确定学业和学术在70分中所占比例。
3) 实践能力测评:包括社会工作、实践活动、相关竞赛、奖励荣誉四个部分。本项由研究院测评小组组织测评。
2、评审小组:
成立研究院测评小组和中心测评小组。
研究院测评小组由研究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和主管教学科研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组员由各中心负责人、评审工作经办人、辅导员、教务、班主任代表组成。研究院测评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素质综合测评,监督并裁定测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中心测评小组由中心主任或指定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一般应由导师、评审工作经办人、班主任代表、学生代表组成。中心测评小组负责组织各班班主任实施素质综合测评,组织认定学业科研测评,监督并裁定测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具体工作
1、 参评同学:
1) 参加班级互评,作为基本素质测评依据。
2) 如有需要,在OA系统(网址:http://www.aais.pku.edu.cn/oa)内申报学术科研成果和实践能力证明。系统使用方法详见《附件一:2020综合素质测评系统操作指南》。
2、 班主任及班长:
1) 组织班级内的基本素质测评,建议邀请班主任。
2) 协助各中心老师计算本班同学的学业成绩。计算得分所占比例由各中心决定。
3) 综合中心和研究院测评小组提供的分数,计算总分后排序,在班级内公示。
4) 填写汇总表格《附件二:**班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发到学工办(邮箱:[email protected]),标题命名示例为:2016级cls1班综合素质测评结果。
3、 各中心:
1) 研究院测评小组将该中心的学生成绩以及学生在OA系统申报的学术科研成果发给各中心。各中心根据年级和培养方案为同学打分。各中心在确定学业成绩及学术科研所占比例后,可请班长协助计算相应班级的学业成绩。
2) 研究院测评小组将《附件三:中心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发给中心,请各中心填写学生的学业成绩、学术科研成绩栏(两项总分为70分),提交给研究院测评小组(邮箱:[email protected]),标题命名示例为:**中心学业学术测评结果。
四、评选说明
1.评审时间表
项目 | 时间节点 |
学生在系统提交学术科研成果材料和实践能力证明材料,各班班长初步审查信息 | 9.7-9.10日12:00 |
各班级进行基本素质测评 | 9.7-9.10日12:00 |
中心负责进行学业、学术能力测评 | 9.10日12:00-9.16 |
研究院测评小组计算实践能力测评得分 | 9.10日12:00-9.16 |
各项得分班级汇总统计,并进行三个工作日公示(使用附件二的统一模板) | 9.17-9.19 |
录入学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 | 9.20-9.24 |
2. 注意事项
1)学生:学生的参评材料,需为2019-2020学年度期间的成果或经历。学术科研、实践能力需要使用OA系统提交。
2)班级:各班级进行基本素质测评应该以班级为单位,在班主任的监督下以民主投票方式进行。
3)中心:在学业学术测评部分中,各中心可以根据年级和培养方案自行确定基本学业测评和学术科研能力测评的比例。
4)中心:学业成绩换算过程中,以分数段对应的最高分换算,如成绩为B+,换算为百分数成绩时为89分。分数对应详见《附件四:成绩登记对应分数表》。
5)研究院测评小组:实践能力具体得分由各业务口老师进行评审后给出。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结果作为每学年奖励评比、奖学金评审的主要依据和重要参考。在测评过程中如遇任何问题,请联系:
许 可,010-62766692,[email protected]
前沿交叉学科研究院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