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名单
根据《北京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与《2024年北京大学前沿交叉学科研究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的规定与要求,经过严格审核,决定同意以下申请者参加前沿交叉学科研究院2024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复试:
序号 | 考生编号 | 考生姓名 | 报考专业 | 报考中心 | 初审成绩 |
1 | ZY2023413747 | 程佳杰 | 纳米科学与工程 | 纳米科学与技术研究中心 | 合格 |
2 | ZY2023610326 | 邓海芹 | 纳米科学与工程 | 纳米科学与技术研究中心 | 合格 |
3 | ZY2023111671 | 郭洪燃 | 纳米科学与工程 | 纳米科学与技术研究中心 | 合格 |
4 | ZY2023267638 | 康福松 | 纳米科学与工程 | 纳米科学与技术研究中心 | 合格 |
5 | ZY2023344245 | 乔楠 | 纳米科学与工程 | 纳米科学与技术研究中心 | 合格 |
6 | ZY2023405542 | 吴昊天 | 纳米科学与工程 | 纳米科学与技术研究中心 | 合格 |
7 | ZY2023014289 | 张凌宵 | 纳米科学与工程 | 纳米科学与技术研究中心 | 合格 |
二、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
1.纳米科学与工程专业(纳米科学与技术研究中心):
复试时间:2024年3月26日(星期二)上午8:30
复试形式:线下现场复试,综合面试。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复试地点:北京大学综合科研楼322
复试内容: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认识、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外语水平测试等。
(二)复试形式及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形式为综合面试,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30分钟。
复试成绩即为面试成绩,复试满分均为100分,60分及格。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结束后,计算考生的复试成绩并排名,按序择优录取。
(三)注意事项:
1. 请考生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到场参加复试:
1)身份证原件
2)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
a. 持国(境)内教育机构学历学位的,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b. 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原件;
c. 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学位的,除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外,还须同时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
3)外语水平证明原件
在查验外语水平证明原件的同时,外语水平证明为IELTS、TOEFL、GRE、GMAT、TOEIC等类型的考生,还应登录官方网站进行在线核验。
4)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一)。
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须自觉遵守,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确保材料真实,诚信应试。
5)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拟录取考生待入学报到时,学院将对其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报名材
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2. 请各位考生按时参加复试,并请提前30分钟到场。如无故不参加复试以自动放弃处理。
3. 考生应对提交全部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于申报虚假或不准确的材料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前沿交叉学科研究院
2024年3月22日